6.4 非机动车和行人管理。
6.4.1 非机动车进出厂区大门警戒线处应主动下车推行。
6.4.2 除现场用三轮车和装货车辆外,其他非机动车不准进厂房、库房等处。
6.4.3 非机动车和行人一律靠右行驶,不准在道路上逆向行驶。
6.4.4 非机动车在行驶中不准乱扔杂物或骑车带人。
6.4.5 不准在厂区道路上学骑车,不准在道路上行驶S状路线。
6.4.6 非机动车一律停放在自行车棚内,不准在非停车点停放。
6.4.7 行人遇见车辆出行,应主动避让,保持安全距离。
6.5 公司机动车辆维护保养和驾驶员管理。
6.5.1 按规定进行年检及维修保养,确保车辆完好。
6.5.2 做好车辆日常保养“三检查”(出车前、途中、回场后)记录和“二保持”(车况良好、车容整洁)工作,发现隐患及时处理。
6.5.3 每月对车辆行驶里程做好数据统计,确保准确、无误。
6.5.4 每月组织不少于一次驾驶员交通安全法规、制度学习。
6.5.5 公司车辆一律凭派车单出车,禁止安排有故障车辆出车。
6.5.6 落实“三定”(定车、定人、定责任)制度,定期对车辆配置消防、安全防护设施以及车辆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。
6.5.7 车辆进行加油时应按规定停在指定的地点并熄火。